1.明火引起的火灾与爆炸。在井下使用的电石灯、吸烟、电焊火星及其它各种火焰与腊纸、棉纱、碎木屑、油毛毡等可燃物接触时,很容易引起火灾。香烟在燃烧时,表面温度可达 350~400℃,香烟头不灭熄而随便乱扔,极易引起火灾。井下违章进行焊接、爆破作业等发生的明火是引起井下外因火灾的主要原因。。焊接时产生的温度达1500~2000℃,焊花可飞溅10m左右,也是非常危险的火源之一。
2.电弧和电火花。井下电气线路、设备短路、绝缘击穿、电气开关熄弧不良等,会产生强烈的电弧和电火花,温度可达1500~-2000℃,足可引燃可燃物质。灯泡打破后其乌丝温度达2500℃,也可点燃可燃物引发火灾。
3.过热物体。过热物体的高温表面是常见的井下火灾的火源。井下各种机械设备的转动部分在润滑不良、散热不好或其它故障状态下,会因摩擦发热而温度升高到足以引燃可燃物的程度。顶板冒落,岩石片帮都能引起较大的摩擦和冲击,在通风不良时,产生的热能积聚,可能引燃附近的可燃物。
此外,爆破时产生的高温有可能引燃硫化矿尘、可燃气体或木材。